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漢江國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稱“國投建工”)采購工作進一步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透明化,加強采購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同時參照襄投置業采購管理辦法,成立采購工作小組。
第二條 采購工作小組是公司材料采購工作的實施機構, 為規范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率,采購工作小組設組長、執行組長及組員不少5人組成,
其中組長:副總經理;執行組長:項目經理(按項目);組員:工程部、綜合部、財務部、合約部各抽出1人組成采購工作小組。采購小組應形成完整的采購報告,提交國投建工經理辦公會或三重一大會議確定。
第二章 工程材料采購基本綱領
第三條 工程材料采購是一項系統工程,是工程成本控制重要環節,它直接影響公司經濟效益、工程質量和安全,考驗公司團隊協作及個人素質。為進一步規范公司采購行為,加強流程管理,特制定本暫行管理辦法。
第四條 各施工項目自開工前的備料及施工過程中的采購、入庫、驗收等均執行本辦法。
第三章 工程材料采購基本原則
第五條 工程材料采購根據項目地采購原則。同時,在項目本地市場有較高商譽度和履約能力的良好供應商,如價格相差不大,均在項目地市場采購。
第六條 隨著公司不斷壯大,實力增強
,為公司長期發展,逐年降低材料采購價格,鼓勵實行“直供”,減少采購環節,一步到位,直接與廠商、一級代理商建立供求關系或戰略合作關系。
第七條 對于主材以“詢價、比價、論價”方式進行,詢價、比價原則上必須5家以上。
第八條 零星采購的以品牌和供應商實力為準。
第九條 特種設備采購以公司經理辦公會會議決定為準。
第十條 由采購小組實地考察,對符合要求的供應公司擇優選擇(質量高,價格低,品牌力強)材料供應商,每種主材料原則上至少考察5家。
第十一條 考察范圍包括該公司各種材料的型號,性能,適用范圍,價格信息等。
第十二條 材料采購應做到事先進行控制,所采購的原材料、半成品、構配件、工程設備等物資, 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范及工程設計和合同要求,所采購的材料必須有經銷許可證、生產許可證、準用證、產品檢驗檢測報告和合格證等。
第四章 采購計劃
第十三條 對于設備、大型主材、 特殊材料、周轉材料等大型物資的采購制定材料采購計劃:
(一)合約部編制該項目總體需求計劃。
(二)工程部按照總體需求計劃結合現場施工進度,詳細、全面分解采購計劃表,“月計劃”或者“旬計劃”(10天一個周期)。
(三)工程部要提前將“月計劃”或“旬計劃”采購計劃表報送到采購小組。
(四)采購小組接到某一材料采購計劃后應認真審核采購數量、品牌、質量標準,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市場上考察后原則上擇優選出5家,報國投建工經理辦公會或三重一大會議確定后,選擇質量好、價格低的商家作為該材料的供應商。如采購計劃有不可執行性項目,應以書面形式反饋工程部,以便及時調整計劃。
第十四條 小型材料和低值易耗材料采購由需用者填寫材料申購單,填寫內容必須認真詳細,規格、型號、數量必須齊全,且要核對材料計劃及采購計劃,由項目經理審批后方可進行采購。
第十五條 如果貨期不能滿足需注明新的約定時間,同時積極聯系第二供應商,確保及時到貨。
第五章 采購合同
第十六條 確定材料供應商后,合約部擬定采購合同,合同中應明確施工項目名稱對應的供貨商、廠家、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標準和到貨日期等,內容必須詳細,責任必須明確。
第十七條 填寫好的采購合同必須送交主管副總審閱后方可簽章。
第十八條 大型材料合同簽訂和采購之前,必須進行合格供應商的實地考察評價,并就產品目前質量價格協同采購小組向公司領導及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匯報。
第六章 資金計劃
第十九條 采購小組簽訂合同后,編制資金申請計劃,報采購分管副總和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條 財務部按照資金申請計劃提供資金,采購小組進行材料采購(現款、現貨)。
第七章 采購決算
第二十一條 采購決算規定:各供應商結算材料款時必須開具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項目經理開具的材料入庫單,作為結算憑證。
第八章 材料移交程序
第二十二條 采購人員組織材料進場需首先辦理移交手續,項目經理根據材料入庫單逐一核對材料數量、規格、型號、品牌。
第二十三條 項目經理按照采購計劃質量要求對移交材料進行質量驗收,并對供應商提供的合格證、檢測報告等資料統一審核。
第二十四條 經項目經理檢查核實無誤后填寫移交簽收單,材料正式移交工程部,采購小組、項目經理共同簽字方為有效結算憑證。
第二十五條 不合格材料,嚴禁辦理簽收手續, 同時上報分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 不合格材料處理:
(一)采購人員對進場不合格材料,達不到采購計劃質量的或發錯貨的,應及時與供應商聯系,組織退貨,查明原因,對供應商故意行為,要停止其后一切經營往來,列入黑名單。
(二)對項目上材料目前不需使用的,采購人員積極要進行物資調配或是退貨處理。
第二十七條 材料的使用辦法
(一)施工隊伍領用材料前,必須辦理領用手續,由施工隊負責人填寫材料領用單,項目經理確認簽字后方可交于施工隊伍使用。
(二)項目經理要保證材料的賬務相符,賬賬相符,一月一盤點。
第二十八條 材料處理
(一)施工現場的剩余材料及周轉材料,由工程部統一落實安排入庫保管。
(二)項目經理及時上報廢舊材料情況及處理意見。
第九章 材料的清算
第二十九條 工程完工后各部門對該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情況進行梳理、核查后出具書面報告,報至副總經理審核。
第三十條 項目經理對每季度所購進的材料、設備的名稱、數量、單價、供應商地點、聯系電話,應分列進行匯總列表并報工程部以備查核。
第十章 材料供應商的評價
第三十一條 年末,由工程部和采購小組對提供材料的供應商,實行材料質量、價格、服務態度、供貨能力、信譽等綜合打分,對材料供應商進行不合格淘汰制,將該供應商列入黑名單,對于評分高的材料供應商,在下一次材料采購中優先進行市場考核和詢價。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與國家、省、市法律法規有沖突的,按國家、省、市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漢江國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所有。
漢江國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2日
上一篇:漢江國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 勞務分包管理辦法
下一篇:關于漢江國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 勞務分包動態庫管理的通知